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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辞退王磊、彭松、黄亮、王自保四人的公告

来源: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25 作者: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浏览量:

王磊(身份证号码:34011119******3536),男,2019年2月由我单位派遣至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该人员自2020年1月至今已无故旷工9个月,并一直未履行请销假手续。

彭松(身份证号码:34012219******4110),男,2019年2月由我单位派遣至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该人员自2020年1月至今已无故旷工9个月,并一直未履行请销假手续。

黄亮(身份证号码:34012219******4078),男,2019年2月由我单位派遣至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该人员自2020年1月至今已无故旷工9个月,并一直未履行请销假手续。

王自保(身份证号码:34012219******4076),男,2019年2月由我单位派遣至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该人员自2020年1月至今已无故旷工9个月,并一直未履行请销假手续。

我公司已收到用工单位来函和相关材料,以上四位严重违反了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故我公司根据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第八条第二项条款,对以上四位做出辞退处理。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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