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河区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技能测评的通知
来源: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02
作者: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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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包河区法院委托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技能测评(计算机汉字录入)情况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20年12月5日 星期六 上午8:30开始
二、测评内容
计算机录入:(听录音速录)
三、地点
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望湖城校区 实验楼5楼(祁门路与呈坎路交口)
四、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五、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测评。到达考点后须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做好入场验证工作。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须按照考点工作人员要求将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已带入考场者,若不按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进行存放,对考生按违纪行为处理。各种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且不得随身携带或者放在考桌上,否则按作弊处理。
3、请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测评开始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测评结束后方可交卷。已考完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4、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维护测评秩序。
5、有测评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成绩无效;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测评成绩无效;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测评的考生,取消其测评资格。
6、包河区法院最终录取成绩为: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比例为3:3:4合成的总成绩
咨询电话:62799219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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