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20210121
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合肥市包河区司法局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公文和新闻写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协调能力;
3、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性格活泼开朗;
4、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fbhhr.com/)注册个人会员,填写并打印人力资源市场网标准简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简历,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2日----2021年1月28日 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求职招聘窗口(宿松路与南二环路口南300米东侧);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简历。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二)人才测评
采取人才测评的办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有关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日。
四、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年经费人均7.5万元(含单位及个人社保等)。
咨询电话:0551-62799219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