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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20210428

来源: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29 作者: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浏览量:

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拟招聘劳务派遣司法辅助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类专业优先),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fbhhr.com/)注册个人会员,填写并打印人力资源市场网标准简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简历,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求职招聘窗口(宿松路与南二环路口南300米东侧);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信网验证报告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简历。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二)人才测评

采取人才测评的办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有关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日。

(四)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年经费人均不低于7.5万元(含单位及个人社保等)。

咨询电话:0551-62799219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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