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2021年度新招录辅警岗前培训项目招标公告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就“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2021年度新招录辅警岗前培训”项目进行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本次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包河公安分局2021年度新招录辅警岗前培训
(二)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
(三)项目单位: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服务需求:
为包河区公安分局2021年度新招录辅警提供岗前培训(41人),培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军事训练、理论课程、结业考试等内容。费用包含活动策划费、培训师资费、师资交通费、学员资料费、场地租用费、保险费、税费等。
二、商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中标后至培训结束
(二)项目概算:15万元
(三)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接受采购人的订单并按订单完成服务,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报账结算。
2.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服务费:
(1)合同;
(2)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三、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培训服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有满足常年培训所需要的教学场地,包括室内培训室、户外军事训练场地;
5.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工作经验;
6.带队教官具有公安任职经验。(需提供任职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价文件
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三、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
(2)报价(含税):不超过15万元。
注: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评审办法
(一)我单位组成开标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开标的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开标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按评分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将成为成交供应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2年1月6日(周四)下午15:00
(二)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北150米)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开标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 62799217、62799215
附件:招标正文.docx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