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20200402
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包河区常青街道委托,招聘补录工作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1、30周岁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fbhhr.com/)注册个人会员填写简历,并打印人力资源市场网标准简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简历,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 2日----2020年4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求职招聘窗口(宿松路与南二环路口南300米东侧);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简历。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二)人才测评
采取不限于面试和其他考察方式相结合的办法。测评时间和地点将及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劳务派遣录聘手续。待遇:工资待遇不低于5万元/年(含工资、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费等)其他福利按用人单位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51-62799219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