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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测评及打印准考证通知20240811 (包河区人民法院)

来源: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24-08-05 作者: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浏览量: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包河区人民法院委托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拟定于2024年8月11日举行笔试,请参加以上岗位招聘报名的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现将笔试及准考证打印安排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4811   星期日

8:30—10:00: 《综合基础知识》

10:15—11:45:《综合应用能力》

特别说明:请参加测评的考生当天上午8:00之前到达,需配合检查入场。

二、笔试内容

《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常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党史知识、省情市情等,为客观题部分;

《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为主观性试题。

以上笔试内容均不指定复习教材。

三、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准考证打印

1、已报考包河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并缴费的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87日至89日下午1700前,前往报名网站进行打印。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19(包河区人民法院)(重要提醒:考生请注意提前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超过准考证打印时间,准考证将不能再打印,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五、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

六、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者,责任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以上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以上岗位笔试要求,如有任何变动,将通过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联系电话:0551-62799219/62799217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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